2002~2004年公會戰遊戲規則:
1. 參加資格必須是已加入公會的玩家且該公會必須要達30人以上。若無公會者需先申請加入公會,經過公會會長或是副會長的核准。
2. 公會成員無需報名可直接參與每隔周週末舉行之公會戰。在公會戰區各遊戲廳點選配桌鈕,由系統自動配桌金幣值低於15000者不可入桌,低於0者將強制踢出公會區。
3. 公會成員於公會專區中斷線達(含) 5次以上,禁止繼續參加該次公會戰。(但由於網路延遲的關係,若玩家於網路品質不良時一直進桌,是有可能超過五次斷線,因此建議玩家在遇到一次斷線後稍候一段時間再進桌,以免增加斷線次數)
玩家斷線除記一敗外,個人與公會還需多扣除12分積分, 其他同桌未斷線玩家的公會個人戰績可得 +4分且該場公會戰戰績記一勝,個人戰績記一和。
在公會戰中因金幣不足而出局者將紀錄為一敗,並結束該場遊戲進行成績結算。
4. 公會戰進行期間,個人於該場所得積分乘以完成之遊戲圈數,即為公會可得積分, 同公會成員所得之公會積分累加,即為該場公會戰之成績。
5. 以公會成員成績總和最高者,為本回合公會戰優勝者。
6. 最後結算公會戰績與排名時依照各階段設計不同之公會戰獎項,但各獎項的取得仍需符合得獎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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